许某在某上市公司工作,月薪1万有余;张女士则为某商业银行正式职工,担任经理一职,月薪接近2万元。2020年3月,相恋一年有余的两人登记结婚。同年12月,两人生育一对龙凤胎。由于两人皆有稳定的工作,且收入较高,加之一双儿女的诞生,婚后生活十分幸福甜蜜。
2021年12月,许某查出患有脑垂体腺瘤,住院治疗半个月,出院休息一个月,且需定期入院复查。在许某住院期间,由于张女士工作较为繁忙,陪伴较少,对此许某颇有微词。
由于两个孩子一直生活在南通市海门区,许某提议在海门区另行购买一套房屋。对此,张女士表示其在南通市区工作,每日往返极为不便,想要把其在市区的旧房置换成新房,二人意见不一,并因此发生争吵。
2023年1月,张女士在又一次争吵后把小女儿带至南通市区一同生活,并与许某分居。
2023年7月,许某因旧疾复发再次住院,此次住院一个月,出院休息两个月。由于两人仍为分居状态,在许某住院期间张女士亦很少探望,两人矛盾加深。张女士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