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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乐士原创 | 上网课时猫咪入镜5次老师被开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

日期:2025-08-11 人气:30

因猫咪闯入网课直播镜头,网课教师因此丢掉工作,与教育公司闹上法庭。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了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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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今日头条


案例介绍

罗某于2019年7月5日入职某教育公司,任美术老师。2021年3月1日起,罗某按照公司的要求在家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授课。2021年6月6日,罗某在直播授课过程中,家中猫先后5次蹿入直播镜头

公司认为这一行为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知应会手册》中规定“影响老师形象”的行为,判定为B级违规。加上此前上课迟到10分钟的B级违规行为,罗某在6个月内出现两次B级违规,按公司规定升级为A级违规,故于2021年7月2日与罗某解除劳动关系。

罗某认为课堂画面出现猫并不属于违反手册规定的行为,亦未影响后续课堂,于是向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公司因不服仲裁结果而向天河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在2021年6月6日上课视频中出现猫,认定该行为违反《应知应会手册》关于老师形象的规定:“授课期间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浏览无关网站、聊天、接电话、吃零食、喝奶茶等带有咀嚼动作的饮料。”

被告按照原告的要求在家中视频授课,原告应知晓授课环境不能等同于公司,被告在一次视频授课的过程中,镜头出现了猫,但并未因此导致无法继续授课。

原告将该情形等同“授课期间玩手机、浏览无关网站、聊天、接电话、吃零食、喝奶茶等带有咀嚼动作的饮料”的行为,显然属于扩大解释并具有随意性,原告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应属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罗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1236.1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当合法有效

规章制度实体及程序上均合法有效。

(1)实体: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还应符合社会道德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又要兼顾公平合理。结合用人单位的类型、工作岗位的性质、员工行为的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判规章制度是否具有合理性。

(2)程序: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即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须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协商并向劳动者公示。

2、 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行为达到严重程度

定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是否达到严重程度时,应当从主观意愿行为次数、是否严重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数额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有给予劳动者申辩、纠正的机会等角度综合评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细化、量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用工自主权。

3、 解除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应首先通知工会,并征求工会的意见。


本案中,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廖雅婧表示,因疫情等因素,部分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在家网络办公以降低用工成本,劳动者因环境的种种限制,办公效果在客观上确实无法与在公司办公完全等同,公司不应对此予以苛求。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应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生活规则合理要求作为前提,并明确规定违纪违规情形及后以便适用,如随意将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扩大解释,并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应认定为违法行为。


本案通过限制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的解释权,敦促用人单位制定更为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以防用人单位肆意解除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当然,本案中罗某并非完全没有过错,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影响学生注意力,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罗某应当在课前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网课的质量,通过这件事罗某应该也会自我反思。劳动者与企业加强沟通,相互理解,有共同的目标才能达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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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苏乐士律师事务所 刁梦律师;
作者联系方式:刁梦(1391327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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