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日期:2022-11-16 人气:2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从性质上来说,离婚协议不同于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条款的效力。在法院下达相关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可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离婚后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在现实中,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等多种因素,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可能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无法知悉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致使签订离婚协议时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全面地进行分割,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但在离婚后,只要当事人发现存在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可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指导,协议内容上往往会存在一些瑕疵和隐患。而办理离婚手续后,当事人又常常陷入协议无法履行的困境。但这种困境并非死局,若当事人能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就是拯救自己的最后一剂后悔药。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