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日期:2026-07-15 人气:6
【樂士·普法志愿者】法律小常识2026第185期-总1906期
恋爱期间的“共同基金”,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很多情侣在恋爱期间,会开设一个账户,双方共同往里面存钱,作为为以后结婚养孩子等需求的预存基金。如果双方没有走进婚姻就分手了,这些钱应该如何处理呢? 很多情侣在恋爱期间,会开设一个账户,双方共同往里面存钱,作为为以后结婚养孩子等需求的预存基金。如果双方没有走进婚姻就分手了,这些钱应该如何处理呢? 案情简介: 2015年至2021年10月期间,小夏与小格为情侣关系。考虑日后结婚购房等需求,双方达成共同存款的想法,并约定两人定期各自向小格名下的银行账户存入一定数额款项。于是,小夏分多笔向小格银行卡转账几千元到2万元不等,共计20万元。 两人分手后,小夏多次发微信要求小格偿还此款项,小格陆续回复“20万算我欠你的”“4年之内还你”“尽快还你,答应你的20万,一分不会少”“我想办法凑,只能一点点慢慢还了”。 2022年3月5日,小格向小夏转账6000元,并备注 “一点点还你”;同年5月7日,小格又向小夏转账4000元,此后再无还款行为。 于是,小夏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格偿还剩余款项。小格主张,恋爱间自己承担了双方大部分共同花费支出,故小夏的转账应算作赠与,作为对其承担共同花费的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针对小格主张的“赠与”,小夏明确予以否认,小格也未能提交双方达成赠与合意的相应证据,故对其主张的赠与一说,法院无法支持。 双方分手后,小格在微信中明确向小夏表示“20万算我欠你的”“4年之内还你”,小夏对该意思表示未提异议,可视为双方就恋爱期间的转账达成合意并进行结算,确认借款数额为20万元、还款期限为4年。且小格实际偿还了部分款项,其中一笔还备注还款字样的摘要,该行为进一步印证小格认可并实际履行还款20万元的义务。 综上,法院判决,小格应承担还款义务,扣除已偿还的1万元,小格应向小夏还款19万元. 以案为鉴: 恋爱期间,情侣间相互转账的现象较为普遍,所转款项的性质也存在多种情形。有的属于表达爱意的赠与,有的是借款,有的则是本案这样的“共同基金”。 如何妥善处理好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 第一,养成特事特办、专款专户的习惯。 基于货币非特定物的属性,以及双方恋爱期间相互频繁转账的情形,预存资金的账户宜单独开立,作为专款账户,且在每次转账时最好进行明确的备注。一是防止专款与其他款项混同,二是避免预存资金用于恋爱期间花费支出,背离预存资金设立初衷。 第二,相关内容书面沟通或约定。 赠与的钱是表达爱意的,可以随意随心。但是借款啊,共同基金之类的事项不能光在电话里或者口头说,建议通过微信聊天或订立书面合同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就款项性质、使用方式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等进行明确沟通或约定。这样哪怕有一天感情破裂了,也能让这些款项的往来有可追溯的记录,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第三,单独账户由双方共同监管。 在上述的案子中,账户开设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没有任何监管,甚至被该方独自用掉了这笔钱也不知晓。这样哪怕官司赢了,但对方已经把钱全部挪用了,最后要回钱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最好是账户办在一个人名下,实体卡和密码由另一个人保管。但别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因为账户所有方不需要实体卡可以直接在APP上修改账户密码和转账出去。所以非账户所有方可以不定期去APP或银行查询监管账户情况,一旦有转账出去,哪怕是小笔转账也要引起足够重视。这可能是对方在试探你的底线,又或者是采用这种蚂蚁搬家的方式,掏空你们的共同基金。 来源|陈女史的流金岁月;文仅供交流学习,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往期回顾 乐融融公益平台 乐融融公益平台是“昆山市司法局、昆山市残联、昆山市妇联”指导下,由江苏乐士律师事务所和昆山乐士电气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公益服务组织。 中心是昆山首家“律企合作”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将热心公益的律师资源和企业力量引入到社会组织共建,既能有效解决社会组织实体化运作的专业支持和资金来源问题,又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中心的工作业务聚焦在普法、助残和妇儿维权三个方向。主要包括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教育等活动;与市妇联、残联、福利院等机构对接,帮助困难妇女儿童解决涉法涉诉难题等;“我是你的眼”是在我市定期举行的助残特色活动! 中心形成了“家事公众评判庭”、“反家暴工作室”、“以案释法”等有特色的法律公益产品,目前乐融融公益平台拥有【樂士.普法志愿者】十二支专业志愿者队伍共近400余人,中心成立了“乐融融党支部”、“乐融融人民调解委员会”,承建和管理“昆山图书馆法律主题分馆”,发起成立了“乐融融•尚法读书会”。 中心是“苏州市委统战部”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示范点、“苏州市委宣传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昆山市委统战部”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基地、“昆山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型社会组织、“昆山市司法局”家事法律诊所、“昆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党建联盟示范单位。 中心常年接待各级领导指导调研,受到了昆山日报、苏州广播电视报、江苏法制报、法治日报等多家知名媒体的宣传报道。 中心有柏庐办事处“平安法治公园”、张浦妇儿活动中心“家事公众评判庭张浦分庭”和西城后街总部等三个工作基地。 中心设有秘书处,全面负责平台日常事务,协调开展活动。 ★乐融融组织架构: 主任:张亮 理事长:季君 副理事长:张宏凯、蒋学东、谢建宏 秘书长:金莲 副秘书长:沈晓祺、唐敏、刘慧、 王涧峰、张书梅 ★乐融融核心价值观: 乐融融精神 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 乐融融愿景 让更多的人讲道理 乐融融口号 快乐公益 其乐融融 乐融融“四有” 有爱心 有时间 有实力 有情怀